昨天才终于看完了达芬奇密码,恐惧异常,乃至夜不能寐。通常在不眠的夜里,我只做两件事,一是看球,二是听音乐,球赛不是每夜都有,所以更多时候我选择投向音乐的怀抱,一切情绪并包,倒是很安然。
我记得张艺曾经声称她小时候“早慧”,对音乐有特殊的感知力,但当听闻其详,发现亦不过如此。我想我小时候是不输她的,一首曲子,很容易就记得住,连同歌词,总是能用很快的速度就能哼唱出来,但我从来没想过这也算得“早慧”,顶多就是说明从小对音乐有喜好罢了。不过凭这样的兴趣,小时候没有去学一样乐器,觉得有点可惜——话又说回来,我向来不是认一条路走下去,估计我学乐器也就那么一会儿就转投其他玩意了。
城南巷坊不是我家,却是我孩童时期待的最久的地方。小时候爱翘课,一翘一整天,不学习,就窝在婆婆家里唱歌,我会唱n多流行歌曲,能唱一下午不重复,考试期间最闲,唱歌也最勤。大概独生子女缺少同龄人陪伴,于是唱歌代替倾诉,小学时候私底下写过很隐秘的文字,甚至还学着最流行的口水歌的模式写最庸俗的情歌,今日对流行歌曲特别是情歌渐失兴趣,估计也有这方面的缘故——实战过了,知道不过如此。针对空洞的情歌泛滥我写过一句歌词:
如果谈一场恋爱够写专辑一张/我要谈多少次恋爱才能成为人气偶像
说回童年时候。我自认为我算不得能花钱的人,平时很省,除了三年级以前热衷买单行本的日本漫画,9卷的圣斗士,我基本是全的,除此之外,所谓的娱乐都是廉价的很。音乐是来自广播和电视,在mtv还不很成气候的时候,电台节目是最好的选择。暑假寒假时候广播要开一整天,遇上周二周四下午检机就很难熬,2个小时魂不守舍。其实说音乐,无外乎那时候最当红的港台歌手,唱唱滥情的调子,当时娱乐,却有如此认真执著。除了对歌者抱有相当的热情,电台里的DJ也成了我那时候的偶像,还特意跑去现场看他们,激动万分。回想起来,真是幼稚的要死,但又是成长中不可或缺的经历。想想若没有那个时候的黄凡,大卫,我今日也不会也迷恋坐在话筒前面说话放音乐的感觉。黄凡曾经喜欢在节目里放陈升的《把悲伤留给自己》,后来知道那是为了什么,前年他回南京,陪他的女朋友签名售书,声势相当,只是我对书中记录的人无甚兴趣,于是也没有去,回想起黄凡大约是我小学时候见过的所有DJ当中最帅的一个,现场调度功夫也很好。那段时间双休日下午是他的特别节目,弄一群闲杂人等在节目里扯淡,天南海北乱侃一气,我在收音机边自己也笑个不停。1995年黄耀明发行《愈夜愈美丽》,次年达明重组,这些,我都是在大卫的节目里听到的。8年后的2004年秋,我忽而想起年少时候曾经听过这样一首《春光乍泄》,当即下载,当即中毒不能自拔,回宿舍向室友宣布我爱黄耀明。儿时听过的音乐,至今还对自己有如此深的影响,所谓“三岁看到老”,大抵如此。
我记不得什么时候开始崇洋媚外了。初一时候一个同学声称他不要听中国人唱歌了,我甚感愤怒,觉得事关民族大任,你一个中国人怎不爱中国人唱歌,不过后来,大约是因为泰坦尼克号风靡,一帮少男少女大旗纷纷倒向美国人的音乐文化。我对电影原声的热衷应该是从那时候开始,我所知道的第一位电影配乐人当然就是James Horner,后来听过秋日传奇的原声,方觉那才是真的荡气回肠,是无上的最爱。初中时候很幸运的可以收看到Channel V,每周日下午是当周的Billboard US Countdown,一时成为我最宝贝的挚爱,因为中国大陆和美国毕竟有时差,要在第一时间看/听到Billboard 100 Singles的Top 10,在那个网络不发达的时代,近乎于Mission Impossible,所以我想我是幸福的,第一时间就跟上了潮流。只是自2000年以来,家里就收不到Channel V了,渐渐的Billboard的榜单我就再也看不懂了,时至今日,我也压根不关心了。
黄舒骏在《改变1995》里面唱,全台湾都在R&B,全美国都在rap,说的是2001年。这个结论大概还能持续个几年的效力。我对R&B这种音乐形式,从最初的爱不释手到现在不屑一顾,估计是吃撑了的缘故。早几年电台里面有俩土鳖,一男一女,不记得名字了,只记得两人的论断,说美国佬唱摇滚,大气,英国人国家小,围困在那么小岛上,唱摇滚也是小家子气。这句话不知道为什么我记的如此之牢,算起来也有7、8年的样子吧。我就是戴着这样一副先入为主的有色眼镜,毫无抵抗的投靠了英国少年的温暖歌声。后来在Live Forever的纪录片里面看到布莱尔政府的一位要员竞选时的话,”Britain is exporting music again, now all we need is a new government.”可以export的音乐应该不是以小家子气而取胜的,可见那两个电台DJ有多么土鳖。不过当我意识到britpop的美妙的时候,他们的巅峰期早过去了。曾经的惨绿少年个个弃恶从善,乖乖的结婚,生子,本分过活。
2001年电台里爆炒一条就是面向全国征集Yellow的中文歌词,并且歌迷提议合适的演唱者,当时网上就有人提议郑钧。想起来小学时候婆婆家楼上的哥哥常常放《赤裸裸》或者《灰姑娘》,跟着唱不知有多动情,97年郑钧一首《筵席》,我在今年年初的时候偶然忆起,才明了其中是怎样的无奈。所以不怪我没有在第一时间赶上英伦艺人们的大好时候,毕竟太小的孩子是不懂的青春如何忧伤的,莫名的风花雪月。2001年底F4凭借《流星花园》大红,原声大碟当中就有郑钧翻唱的Yellow,名字被唤作了流星,词作者就是他自己。真是失望,我原以为郑钧唱这个再适合不过,没想到还是土鳖。所以文化各异,生搬硬套,是犯了大忌的。再后来,看Coldplay2003年的现场,才知道Yellow有一段正式专辑版本里面不曾有的前奏,如烟波浩淼,夜空穿梭。我曾经是热爱CP的,我始终念念不忘的是A Rush of Blood to the Head里面那一句温柔到令人崩溃的”Honey”,只是当第三张专辑迟迟不出现,出现后又叫我难以完整听一遍,再加上Chris Martin越发受欢迎堪比贝克汉姆,我失望了,盛名之下每个人大约都会这样吧。算了。Everything will flow.
我有次和Phoebe聊天的时候说到我如何喜欢Brett Anderson,声称此人是彻底改变我人生观的人。她说乖乖,这个人还不知道他对一个少女产生了多么深远的影响。我说你不要讲这么恶心。我在高三时候要用Brett的歌声来催眠是真的,那是一段伤感而又宝贵的时光。一年后,大一时候,我终于忍不住在听第n遍他唱歌的时候放声大哭了,我也说不清我究竟为谁难过,大概有我,我曾经的挚友,还有我迷恋的歌者,都无情的在岁月里面老去了。
转眼间在大学里面竟然也是老前辈了。在广播台是元老。我这样的古董说什么也赶不上时代了,学弟学妹们忙活的那一套,我终究是弄不懂了,眼见广播台越做越像一个“宣传小组”,我对节目渐渐也没了热情。原本在去年的暑假,我有一个相当乌托邦的计划,这个叫Indie Travelogue的节目,会有很多不一样的东西,结果迫于时间和个人水平问题,很多都没有实现,罢了。音乐不过是一个有限定时长的旅程,到站即宣告结束。当之无愧的十分钟年华老去。
虚荣心作怪,私底下也会自己排个什么最爱的100大唱片,但是写了几个名字就写不下去了。网络如此发达的时代,想听自己喜欢的音乐太容易了,于是都不懂得珍惜。算算看我很久没有很老实的坐下来从头到尾听一整张唱片了,是我太心浮气躁,还是这个时代所有人都会如此?不得而知。只是,夜幕降临,和周围人停止说话,塞上耳机,自己给自己制造浪漫,实在太诱惑太难以抗拒。
那么就将音乐进行到底吧。